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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五年制、“3+2”及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分段培养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2014/4/28 21:06:16 编辑:琪琪
[标签:河北省3+2录取原则,河北省中专录取原则]

    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4年河北省规定报考五年制、“3+2”及其他学制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分段培养试点学校的考生可填报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报考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可填报一所学校、两个专业。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报考五年制、“3+2”及其他学制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分段培养试点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不实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允许招收中等医学类专业的省外学生。


  五年制、“3+2”及其他学制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分段培养试点学校的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工作分三次集中进行。第一次为五年制、“3+2”及其他学制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录取的生源为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省外学校办理提档录取手续,省内学校除本科层次外只提档,不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第二次录取时间为9月中旬,主要为省内学校第一次提档考生办理录取手续。第三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录取时间为10月上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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