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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明确我省职业学校贯通培养项目招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6/25 18:26:02 编辑:李楠楠
[标签:贯通培养]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明确我省职业学校贯通培养项目招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教职成〔2023〕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考试院,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冀教职成〔2023〕2号)精神,今年我省对贯通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为确保我省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贯通培养招生注册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型


贯通培养招生类型包括:“3+2”“3+4”“5年一贯制”“2+2+2”等四种类型。

二、控制分数线


(一)“3+4”贯通培养模式。根据《关于改革完善中高职分段培养和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23〕4号)要求,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并结合近几年的招生情况,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不低于考生所在地中考总分值的70%。

运动训练专业“3+4”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经批准的河北省体育局《关于运动训练专业“3+4”贯通培养中专段入学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确定。

(二)“3+2”“5年一贯制”“2+2+2”贯通培养模式。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按照历年招生情况,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地中考总分值的30%。其中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按照历年招生情况,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地中考总分值的20%。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三、招生计划


“3+2”“3+4”“5年一贯制”“2+2+2”贯通培养模式的招生总计划省级下达,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分列各市招生计划人数,由省考试院汇总发布,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调剂。

“2+2+2”贯通培养模式的招生总计划省级下达,各招生院校将该贯通培养模式的计划全部下达到合作企业所在的市,不得分列各市。

四、招生录取及转段考核


“3+2”“3+4”“5年一贯制”“2+2+2”贯通培养模式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依托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在招生计划数内按照志愿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省考试院备案。录取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征集志愿录取。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其中“3+4”贯通培养模式,生源投档结束,学校要对生源进行核准,核准后在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2+2+2”贯通培养模式根据《河北省职业教育“2+2+2”贯通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招生工作以企业为主导、中职为主体、高职共同参与。三方联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选拔办法,采取面试、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形式进行,坚决破除以文化成绩录取的“唯分数论”弊端;企业具有一票否决权。生源投档结束后,要对生源进行核准,核准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坚持考试标准,建立淘汰机制。“3+2”“3+4”贯通培养学生转段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5%,“5年一贯制”“2+2+2”贯通培养学生也要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要严把转段或升学考试质量关,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段或升学,未参加转段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转段,转段或升学结果应在学校官网对外公示。“3+4”转段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等形式的录取。各地各校要在招生时将以上内容向学生明示。

自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3+2”“3+4”贯通培养学生转段公共课考试将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

五、录取批次


“3+4”贯通培养录取批次为提前批。“3+2”“五年一贯制”“2+2+2”贯通培养等录取批次由市招生考试机构统筹。

六、招生宣传


各地各校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今年我省对贯通培养模式进行改革有力政策和大好形势,通过联合推介会、咨询热线、组织家长学生参观等形式,吸引广大学生报考职业教育。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各校要加强办学特色宣传,彰显优质办学水平,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企业参与的“2+2+2”培养模式,要宣传企业良好形象,帮助学生明确发展定位。

特殊类专业的招生未尽事宜按专项规定执行。

今后如无新的文件发布,此文件长期有效。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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